2025年青岛各区/市级房地产政策对照表

重点涵盖房贷、公积金、补贴、以旧换新等方面,数据来源于公开政策与媒体报道

重要提示: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执行以各区政府/部门最终公告为准。
政策对照表
政策解读
区/层级 核心政策内容 适用范围/备注
全市/市级 发布12条房地产新政:二孩/三孩家庭购房补贴、低月供贷款产品、"以旧换新"支持等 对全市范围有效,补贴政策期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
全市 多孩家庭购房补贴:二孩家庭5万元、三孩家庭10万元 购新建商品房可申请补贴
全市 推"低月供"贷款产品:35岁以下购房者前10年只付利息 鼓励青年购房,减轻初期还款压力
全市 "以旧换新"政策 支持个人卖旧房再买新房,政府收购二手房用于租赁/长租用途,每套补助3万元,贷款贴息支持
各区/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、缴存比例 2025年7月起,缴存基数上限33,093元,下限(黄岛、城阳、即墨等区)为2,200元
各区/公积金 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/下限 上限单位+个人共3,971元,下限110元(部分区)
全市/房贷 统一首付比例调整 市政府表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%,首套/二套统一执行
新房/二手房 公积金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款 购房者及配偶可使用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(不限套数)、第二套住房也可提取
二手房 公积金贷款与房龄限制 贷款期限+房龄之和最长不得超过50年
税费/契税 契税优惠调整 首套/二套140平米以下契税1%,140平米以上按1.5%/2%等标准;三套及以上契税按3%等政策执行
税费/个税/增值税 二手房"满五唯一"等优惠 满五唯一可免个税,房产证不满2年可能需缴增值税
优化/调整政策 降低存量房贷利率、统一首套/二套首付 在"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"中提出统一首付比例、降低存量利率等措施

政策总结与解读(对比各区的意义)

市级政策的统领作用

上述市级政策(补贴、新贷款产品、"以旧换新")对全市都有促进效果,特别利好改善型/有换房需求的人群。这些政策在各区统一生效,具有"红线"性质。

各区公积金执行细则一致性

虽然各区缴存基数上下限和额定标准存在区别(如黄岛与市区相同下限为2,200元),但在贷款提取、额度、申请资格等方面遵循统一市级标准。

补贴政策对改善型与多子女家庭倾斜

多孩家庭购房补贴、新政中许多鼓励"以旧换新"的措施,更多面向改善型购房者、二套/三套换房群体。这会在各区都产生积极推动作用。

首付、贷款利率政策趋于统一

市级明确商业贷款最低首付统一不低于15%、存量贷款利率下调等,减少区间差异。各区执行时有自由度,但大致标准趋于一致。

以旧换新政策在各区落地潜力不同

虽然政策在全市推出,但各区能否承接二手房收购、国企参与力度、财政补贴能力等可能有差异。这会使得一部分区在实践中变动较大。

2025年10月青岛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

2025年10月青岛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(按交易类型分类)

税费标准基于青岛市税务机关及权威平台2025年10月发布信息,按交易类型(买卖/赠与/继承)房产性质(住宅/非住宅)分类,计税依据为“房地产交易中心系统评估价与申报价孰高”。

一、二手住宅交易税费(含普通住宅/改善型住宅)

涵盖70年产权商品房、公房、经济适用房等,按“买卖”“赠与”“继承”三类场景划分:

(一)最常见:住宅买卖(买方+卖方共同承担)

承担方 税费类型 适用条件 税率/标准 免征/优惠政策
买方 契税 首套住宅,≤140㎡ 1% -
首套住宅,>140㎡ 1.5% -
二套住宅,≤140㎡ 1% -
二套住宅,>140㎡ 2% -
三套及以上住宅 3% -
买方 印花税 所有住宅买卖 暂免征收 依据《财税〔2008〕137号》,个人住宅买卖印花税免征
买方 权证工本费 住宅类产权登记 80元/套 固定费用,无优惠
卖方 增值税及附加 住宅持有年限<2年 5.3%(全额) 持有满2年免征(青岛全域适用)
卖方 个人所得税 住宅持有年限<5年 或 非家庭唯一住房 2%(全额) 或 20%(差额) 1. 持有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,免征;
2. 公房、拆迁房、经适房等特殊住宅,按1%全额征收
卖方 土地出让金 住宅土地性质为“划拨”(如部分老公房) 1%(全额) 土地性质为“出让”(多数商品房),免征

(二)特殊场景1:住宅赠与(分直系/非直系亲属)

需先办理赠与公证,公证费按“受益额”分段收取(20万以下1.2%、20-50万1%,依公证处标准),税费差异核心在“是否直系亲属”:

亲属关系 承担方 税费类型 税率/标准 关键说明
直系亲属
(父母/配偶/子女/祖父母等)
受赠方 契税 3%(全额) 无面积/套数优惠,统一按3%征收
印花税 0.1%(全额) -
赠与方 印花税 0.1%(全额) 无增值税、个税(直系赠与免征)
非直系亲属 受赠方 契税 3%(全额) -
个人所得税 20%(差额) 无法核定原值时,按全额20%征收
印花税 0.1%(全额) -
赠与方 增值税及附加 5.3%(全额) 赠与方持有满5年,可免征增值税

(三)特殊场景2:住宅继承(仅继承人承担)

需办理继承公证,仅征收1种税费,仅限“法定继承人”(配偶/子女/父母等,非法定继承人视同赠与):

承担方 税费类型 税率/标准 注意事项
继承人 印花税 0.05%(全额) 1. 无契税、增值税、个税;
2. 继承后再次出售,购房时间可按“原产权人购房时间”连续计算(满五唯一仍可免征个税)

二、二手非住宅交易税费(网点/办公/商业/工业等)

指40年/50年产权房产(如商铺、写字楼、公寓式酒店),税费标准高于住宅,无“满2年/满5年”免征优惠(增值税除外):

(一)非住宅买卖(买方+卖方承担)

承担方 税费类型 适用条件 税率/标准 关键说明
买方 契税 所有非住宅买卖 3%(全额) 无面积/套数优惠,统一按3%征收
买方 印花税 所有非住宅买卖 0.05%(全额) 不可免征,需按合同金额缴纳
买方 权证工本费 非住宅产权登记 550元/套 固定费用,高于住宅
卖方 增值税及附加 可提供上一手购房发票 5.3%(差额) 差额=本次交易价-上一手购房价;无法提供发票则按“全额5.3%”征收
卖方 个人所得税 所有非住宅买卖 20%(差额) 不可核定征收(无1%全额选项),需提供原值凭证计算差额
卖方 土地增值税 所有非住宅买卖 30%-60%(差额累进) 按“增值额”分档:增值额≤50%按30%,50%-100%按40%,依此类推
卖方 印花税 所有非住宅买卖 0.05%(全额) 与买方共同承担,合计0.1%
卖方 土地出让金 土地性质为“划拨” 1%(全额) 出让性质免征

(二)非住宅赠与/继承

三、2025年青岛二手房税费特殊政策(必看)

四、税费计算实例(常见场景)

场景:青岛某区120㎡普通住宅买卖
房产情况:卖方持有满3年、非唯一住房,买方首套,交易价200万元(系统评估价200万元)。
买方税费:契税(120㎡≤140㎡,首套1%)=200万×1%=2万元 + 工本费80元 = 20080元
卖方税费:增值税(满2年免征)+ 个税(2%全额)=200万×2%=4万元 + 土地出让金(出让性质免征)= 40000元
合计税费60080元
1. 政策时效性:以上标准截至2025年10月,若后续税率调整,以青岛市税务局、住建局最新通知为准。
2. 咨询渠道:建议交易前拨打 12366(青岛税务热线) 或前往房产所在区交易中心核实,避免因“房产性质(划拨/出让)”“产权年限”等特殊情况导致税费计算偏差。
商铺交易税费明细

商铺交易税费明细

税费项目 计算方式 应纳税额(万元)
卖方税费
增值税及附加 (300 - 200) × 5.6% 5.6
印花税 300 × 0.05% 0.15
土地增值税(据实) (300 - 200 - 200 × 5%) × 30% 21
土地增值税(核定) 300 × 5% 15
个人所得税(据实) (300 - 200) × 20% 20
个人所得税(核定) 300 × 2% 6
卖方税费总计 核定征收:26.8万元
据实征收:46.85万元
买方税费
契税 300 × 3% 9
印花税 300 × 0.05% 0.15
买方税费总计 9.15万元
总计 35.95 - 56万元

备注:

房贷还款明细计算器(支持组合贷款)

房贷还款明细计算器(支持组合贷款)

基本信息
商业贷款
公积金贷款

商业贷款还款明细

期数 每月月供(元) 偿还本金(元) 偿还利息(元) 剩余本金(元)
总计 - - 0.00

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

期数 每月月供(元) 偿还本金(元) 偿还利息(元) 剩余本金(元)
总计 - - 0.00

组合贷款汇总明细

期数 总月供(元) 商业贷款月供(元) 公积金贷款月供(元) 总剩余本金(元)
总计 - - 0.00